实践中经常发生泰国公司的合同签字人不恰当,导致已签署的合同不生效的情况。因此,正确识别泰国公司的法定代表非常重要。
泰国公司法与中国公司法不同,没有法定代表人这一概念。
根据泰国《民商法典》,公司由董事负责具体的管理,公司对外的法定代表是授权董事。授权董事是指获得股东授权对外代表公司的董事。没有获得授权的董事不能对外代表公司。
一家公司的授权董事数量不限,可以一人或几人。如果同时有几名授权董事,公司可以对授权董事的权限进行划分,一般分为几种类型:
每一名授权董事都可以单独对外代表公司签字;
两名或以上的授权董事可以共同对外代表公司签字;或不同的授权董事分管不同的事务,分别有权在各自负责范畴内对外代表公司签字。
授权董事的姓名和权限应在公司登记机关DBD备案。没有进行备案的授权董事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。
如果公司没有制作公章,那么公司的合同或其他对外文件只需授权董事的签字即可生效。如果公司有公章,那么这些合同和文件还需要加盖公章才能生效。
如果授权董事不方便亲自在合同或文件上签字,可以授权其他人(例如律师)代表公司签字。授权书同样需要由授权董事按照公司的权限规定进行签署才能生效。
在与泰国公司签订合同或其他文件时,投资者应仔细审查对方的DBD注册证明或授权书,确认签字人是否是对方的法定代表或合法授权代表,防止对方的签字无效。